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试点方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制订2013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综合素质测试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制定评分标准和测试规程;负责成立测试专家组并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各组设组长1名,成员4名,考评组专家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抽取。
二、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特长,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气质、兴趣与特长;举止仪表等。
三、测试组织与形式
(一)测试时间:
(二)测试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测试区域内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参加上午场测试的考生须在8:15前到候考区集中,参加下午场测试的考生须在13:15前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轮到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域实现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四)测试形式:主要以面试为主。按照考生抽签的顺序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四、评分标准与方式
(一)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满分250分。具体如下:
序号 | 测试内容 | 分值 | 测试项目 | 测试要求 | 测试时间 | 备注 |
1 | 语言表达能力 | 50 | 个人 陈述 | 围绕兴趣爱好、特长、人生理想、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个人介绍。 | 2-3分钟 | 不能透露个人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和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 |
2 | 礼仪礼节、兴趣特长 | 40 | 与语言表达能力测试相结合。 | |||
3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 50 | 回答 问题 | 在所给的2~3个问题中,任选其中之一进行回答,并回答老师现场提出的问题。 | 4-6分钟 | 老师根据考生现场回答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问。 |
4 | 逻辑思维能力 | 40 | ||||
5 | 与专业相关的潜质 | 70 |
(二)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守则的要求独立分别评分。
(三)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四)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素质测试评分教师守则》的规定。
五、测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实施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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