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自主招生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 | 50分 | |
地(市)级 | 30分 | | |
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等奖 | 80分 | 宁波市作为计划单列市直接参加国家比赛项目的选拔赛成绩视作省级 |
二等奖 | 50分 | ||
三等奖 | 30分 | ||
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项目国家级运动员 | 二级 | 50分 | |
省级及以上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 | 前八名 | 50分 | 高中段参加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 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 |
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或摄制类专业省统考 | 合格证 | 30分 | 只允许报考策划管理类(会展策划与管理、传媒策划与管理)的考生加分 |
高中段获国家级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国家教育部、文化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 | 三等奖及以上 | 50分 | |
高中段获省级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省教育厅、省级文化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 | 一等奖 | 50分 | |
二等奖 | 40分 | ||
三等奖 | 30分 | ||
高中段获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优秀奖(含佳作奖、创作奖)及以上。(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部或文化部或中国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 | 二等奖及以上 | 50分 | |
三等奖 | 40分 | ||
优秀奖 | 30分 | ||
高中段获教育厅、文化厅、省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影像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厅或文化厅或省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 | 一等奖 | 50分 | |
二等奖 | 40分 | ||
三等奖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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