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其档次和资助标准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确定。资助标准为一档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挡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
4、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本院在校全日制优秀学生,分非毕业生奖学金和毕业生奖学金两种。非毕业生奖学金现有学院奖学金一类,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毕业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学院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2、日常困难补助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节假日生活补助、交通补助、暑期社会实践生活补助等,补助对象与额度,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3、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资助来自高寒山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特困生及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尤其是特困生中的孤残学生、家庭困难的烈士子女等;同时用于资助因本人生病住院、家庭灾祸(包括泥石流、洪涝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突发原因导致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补助额度。每人每年补助总额度一般不超过3000元。
4、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劳动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来源: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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