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体、工科类与其它门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和创办于1984年的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人文荟萃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575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各类图书66万册;在校生8800余人。学院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00余人(教授26人),硕士以上学历230余人,留学回国教师及外教30余人。
学院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省级文明单位,浙江省高校“平安校园”,全国供销系统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供销系统示范建设院校;浙江省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协作组组长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研究会会长单位。建有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培训基地、浙江省教育厅中职师资培训基地、浙江省供销社农特产品营销模式研究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浙江商贸职教集团、浙江省东方会展产业研究所、合作经济研究所。
学院传承“厚德崇商”的校训,弘扬“浙商文化”,坚持“德能并举、商学合一”的人才培养理念,搭建了“四方合作、同育共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平台,形成了以系统为依托、以学院为主体、以政府为推手、合作企业深度参与的四方合作办学体制。目前已与中国企业500强的浙江省兴合集团以及浙江农资集团、浙江新大集团、浙江茶叶集团、浙江特产集团、浙江宾馆、杭州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杭州新田园股份有限公司等250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
校内建有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五大实训基地,116个实验实训室。其中拥有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重点支持的国家高职高专“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商业信息化实训中心”,国家紧缺型“软件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外国语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经济与管理实训基地”等。
学院现有27个专业(包括中美合作软件技术、国际贸易实务、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和中德合作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省级示范建设专业3个(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生物技术及应用);省级重点专业2个(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9个(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应用英语、会展策划与管理、会计、生物技术及应用)。
学院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克鲁斯丁校区(本科校区)和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与德国石荷州经济学院、全德德语中心合作举办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合作办学不仅为部分有意愿去国外继续深造的学生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促进了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近五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8%左右。据调查表明,我院毕业生工作2~3年后,有10%自主创业、25%以上(个别专业60%)成为业务骨干,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自主招生方案
◆ 招生模式及原则
招生模式:采用“校考单录”模式。
招生原则: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 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为符合2012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生源地为浙江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报考生物食品类专业的考生化学、生物会考成绩均须C等以上。
◆ 网上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2.网上报名时间:3月28日8:30~4月8日16:00
3.网上报名流程:申请人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zjiet.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4.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会考等第”、“所获学分”、“自主选修模块”、“综合素质评价”四栏必须逐项填写,不得缺项。此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承诺书栏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中: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要交验原件(请来校现场确认时随身携带)。
5.报名费110元(现场确认时交纳)。
6.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大类,但可以填报同一类别中的几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是指同一类别中的几个专业)。
◆ 现场确认
1.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考材料和缴纳报名费,不进行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和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确认时间及地点:4月14日8:30~16:00,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考试形式及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5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75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依据考生报考专业的不同,将高中阶段有关科目会考的等第成绩按一定的权重系数换算成相应分值,换算方式如下:
会考等第 | A | B | C | P | E |
换算分值 | 50 | 45 | 40 | 30 | 20 |
各专业会考科目及权重系数如下表:
专业(类)名称 | 会考相关科目成绩换算权重系数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生物 | 化学 | |
财经管理类 | 0.9 | 1.1 | 1 | 0 | 0 |
会展动漫类 | 1.1 | 0.9 | 1 | 0 | 0 |
生物食品类 | 0.6 | 0.6 | 0.6 | 0.6 | 0.6 |
3.文化考试。
由学校依据2012年高考大纲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文化考试结束后,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分类别的招生计划(指财经管理类、会展动漫类、生物食品类),以1:2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按照该比例,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如参加文化考试考生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的2倍,参加文化考试的该类别考生均入选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参加测试。
4.综合素质测试。
由两部分组成,满分300分,即考生素质特长分(满分50分)与面试成绩(满分250分)相加合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① 高中阶段具有素质特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具体办法详见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但累计赋分值最高不超过50分。提交赋分资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4日下午16:00,逾期则不予认可。
② 面试以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特长。有关测试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 录取
1.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额满为止。
2.若录取最低分的考生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成绩排列顺序:财经管理类为数学、英语、语文;会展动漫类为语文、英语、数学;生物食品类为数学、英语、语文。
3.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我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4.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6.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英语。
◆ 学费标准
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105名。分专业如下:
招生分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科类 |
财经管理类 | 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三个专业各15名 | 45 | 文理 |
会展动漫类 | 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各15名 | 30 | 文理 |
生物食品类 | 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三个专业各10名 | 30 | 理科 |
注:以上所列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如报考人数小于该类(指财经管理类、会展动漫类、生物食品类)计划数的120%,原则上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类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招生就业处(邮编:310018)
招生办市区办事处: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109号(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6929758、85126932、86929796、86929838
传真号码:0571-86929796、85128623
监督电话:0571-86929912
电子邮箱:jmzs@163.com
官方微博:http://t.qq.com/jingmaozhaosheng
招生主页:http://zs.zjiet.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zjiet.edu.cn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 | 50分 | |
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地(市)级 | 30分 | |
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水平测试,取得A级证书者 | A级 | 20分 | |
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水平测试,取得B级证书者 | B级 | 10分 | |
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项目国家级运动员 | 二级 | 50分 | |
国家级高中段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 | 三等奖以上 | 50分 | 国家教育部、文化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 |
省级高中段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 | 一等奖 | 50分 | 省教育厅、省级文化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 |
二等奖 | 40分 | ||
三等奖 | 30分 | ||
高中段获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优秀奖(含佳作奖、创作奖)及以上 | 二等奖及以上 | 50分 | 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部或文化部或中国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 |
三等奖 | 40分 | ||
优秀奖 | 30分 | ||
高中段获教育厅、文化厅、省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影像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 一等奖 | 50分 | 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厅或文化厅或省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 |
二等奖 | 40分 | ||
三等奖 | 30分 | ||
省级及以上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 | 前八名 | 50分 | 高中段参加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 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 |
地市级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 | 前六名 | 30分 | 高中段参加地市教育局、体育局主办的比赛。 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