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专栏】关于转专业——比例可以达到20%
时间:2014-08-03 浏览次数:393
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专长,学院允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转专业学习。转专业条件如下: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也未转过专业者,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允许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习成绩优异,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者。
2.取得学籍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 经学生所在系确认,因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 学校因专业停招,原专业的休学期满的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5.如学生具有不同于现就读专业的其他专业方向特长,符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等另外特殊情况者,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