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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1624        

按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的要求,为平稳有序地组织好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综合素质测试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制订评分标准和测试规程;负责成立测试考评组并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专业所在系成立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各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

  

二、测试组织与形式

(一)测试对象

已在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确认和报名费缴纳,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二)测试形式

个人面试。

(三)测试时间

11月3日13:30起进行面试。面试的测试区域内设置候考区和测试区,考生须在12:45前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轮到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域实现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四)测试地点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重点考核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和职业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分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共6~10分钟。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价指标

分值

个人陈述

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特点、素质特长等

25

回答问题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25

逻辑思维、创新思维能力

25

与专业相关的潜质

25

(六)测试要求

个人陈述围绕兴趣爱好、特长、人生理想、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个人介绍,不能透露姓名、家庭住址和所在单位等个人信息;回答问题须按要求回答所给问题,并回答评委现场提问,评委根据考生现场回答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问。

  

三、评分方式

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测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最高和最低分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四、测试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实施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评委在考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评委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评委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