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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布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入围综合测评资格分数线

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24193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确定我校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入围综合测评资格分数线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计划数

入围分数线

1

财富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35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45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普高招生考生

20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55

3

应用日语

普高招生考生

20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40

4

市场营销

普高招生考生

65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35

5

连锁经营与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35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30

6

工商企业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20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45

7

会展策划与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48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35

8

现代文秘

普高招生考生

15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45

9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普高招生考生

48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20

1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普高招生考生

42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25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

普高招生考生

15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30

12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普高招生考生

40

第一专业志愿均入围,第二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20

13

茶艺与茶文化

普高招生考生

42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20

14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普高招生考生

20

第一专业志愿入围最低分230

注:除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外,其他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即已满足入围条件。查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点击查看)了解入围规则。

【温馨提醒】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等级折算方式如下:

高中学考选择5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一、自选科目二)进行成绩折算,不同等级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300分。要求考生10门学考科目成绩齐全。换算方式如下:

学考等级

换算分值

科目

A

B

C

D

备注

语文、数学、外语

70

65

60

50

必选科目,其中报考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学考等级B等及以上。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45

40

30

20

自选科目一、二(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中选择学考等级最优的两门,其中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三个专业的自选科目限定为化学、生物。)

2.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依据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若某一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出现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围。

3.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能调整,每个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综合测评。

【入围查询】

请考生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jiet.edu.cn),点击“提前招生辅助系统”,查询本人综合测评的入围资格。

【网上确认及网上缴费】

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请在41224:00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jiet.edu.cn)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报名费标准为140/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综合测评考试。完成缴费但未参加综合测评的考生,报名费概不退还。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44

 

网上确认及网上缴费流程

第一步,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jiet.edu.cn),点击“提前招生辅助系统”。

 

第二步,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辅助系统。

 


第三步,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阅读后点击“同意并确认”,即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上承诺

 


第四步,考生本人上传相关材料,上传材料要求图片清晰。

12023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此表须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本人身份证拍照(正反两面);

3)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要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水印清晰)。

 

 

第五步,已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40/人,缴费方式统一采用网上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报名费概不退还。

【温馨提醒】缴费之前请务必核对姓名是否本人,缴费之后刷新“提前招生辅助系统”,显示“已缴费”,表示缴费成功。


缴费成功后系统平台会自动生成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电子票据,可点击下方的“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获得电子票据;或者通过手机“浙里办APP,点击“我的-我的票据”查询电子票据,并自行下载打印“财政电子票据”